修魔有道 425检视战果众宝丰;开得天眼新神通

小说:修魔有道 作者:即墨若谷 更新时间:2025-01-21 07:10:20 源网站:2k小说网
  净水洗去浊世尘,春风拂尽山河埃。

  一副干净清爽,满脸和煦笑容的夜明,正自坐在一山洞中,理清此番所得。

  世上狐属之中,唯纯狐一脉,最是反复无常,首鼠两端。

  每逢乱世,其必定会更加致力于为祸世间,害人深重。

  当乱世将要结束之时,其又会立即百般示好当权者。

  其时之当权者无论心中作何想,都不会再刻意树敌,往往会接受纯狐诚意。

  如此,其族既可在乱世牟利,又可在盛世存身。

  不说大势,单说小事,这纯狐一族背叛盟友,背后捅刀之事,不胜枚举,最是无信无义。

  说是狐族,其实都是鼠辈。

  便如这一次,看似只是一群小孩儿盗取族中宝焰,为祸赣州。

  其实乃是此族有意安排纵容,就是为现行试探。

  若当今乱世,无人抽空管这群小孩儿,那他们便可大肆出动,捞取好处。

  若有人出面,他们也能以孩童不懂事为由,轻松揭过此事。

  那些孩童身边,也并非没有大人。

  其实一直有一狐族长老暗中看护。

  只可惜,这位在小炎大王第一次被夜明打**之后,气不过,暗中来寻,想要偷袭。

  随后,其便成为先前之狐裘。

  夜明之所以要对此族下此辣手,便是要将之唬住,使之再不敢出世。

  毕竟,这样反复无常之辈,无论正魔,都是不喜,且其本身还有大妖老祖存在,威胁可谓不小。

  如此,自然需要好生敲打。

  此番,夜明杀死其数百狐妖并四大长老,可谓对纯狐一族造成极大损失。

  只是其族小心谨慎,就是如此,其大妖老祖也没有选择出手,而是接受了夜明的封山赔款条件。

  说实在的,这让夜明有些失望。

  只是纯狐一族在本族中必然有众多后手,他也不可能真的杀上门去。

  最起码现在不行。

  和纯狐一族签下“平等条约”之后,夜明也选择暂时收手。

  嗯,最起码在他自己看来,这就是平等条约。

  他又不是没出力,这可是用劳动换来的报酬,你凭什么说是不平等条约?

  不光狠狠敲了纯狐一族一笔,就连那些被他好心提前送去轮回的狐妖尸首,也没有奉还。

  我凭本事杀的,凭什么要还?

  总之,各种宝财、功法、妖丹之类,赚了个盆满钵满。

  检视一番这次“平等条约”带来的好处后,夜明心里都是美滋滋的。

  心里美了一会儿之后,开始收心,思考起一个问题来。

  那就是对从云子之事的失算。

  虽然不算完全失算,但也的确是有一些的。

  这对于掌握了甲子占人、地两册的他来说,可谓是敲响了一次警钟。

  天机变化,永远都有变数,如果真的以为可以算定一切,将来必定要吃大亏。

  作为一个励志成为盖世魔头的有志青年来说,这种事,一定要引以为戒。

  甲子占可信,但不可尽信,必须要保留对变数的敬畏。

  调整一番心态之后,夜明满意点头。

  一挥手,面前出现一剑、一盘、一烛、一珠。

  剑是巾帼剑,盘是藏青盘,烛是双喜烛,珠是沧海珠。

  其余三物不提,这沧海珠,正是夜明自无支祁所出地渊之中寻得之物。

  所谓沧海桑田,那界海湖无数岁月之前,便是一片汪·洋。

  后来斗转星移,世事变迁,这才成为今日之模样。

  而这沧海珠便是经历沧海桑田之变而通明透彻之物。

  此物催动,可释放江海湖泊之水,有滔天之威。

  如今眼前四物,已集齐金木水火四类,分别对应东南西北四极,独缺中央之土。

  这也是接下来需要寻找的重中之重。

  检视四物之后,一挥手,尽数收起。

  随后,夜明双眼神采开始收敛,极阴眼、极阳眼都不再启用。

  一翻手,取出当日从杨定午处换来的修行天眼之法的心得。

  其中虽然并无具体天眼修行法门,但对于在此道颇有建树的夜明而言,并不存在难以理解的境关。

  这些时日以来,每次假寐之时,都在研究着天眼之法。

  与他而言,天眼还是很有用的。

  极阴眼、极阳眼在望气之上,无出其右者,但在其他方面,并无明显优势。

  自己只要领悟的不是望气类天眼,都算是有用。

  这些时日的研究,已经让他对开启天眼颇具自信。

  只是还有一点不好处理。

  那就是,他不知,魔到底开不开得了天眼。

  顾名思义,天眼是天道认可的神通。

  虽说魔也在道之内,但却是属于道之反面,属“逆子”类型,也不知天道老爷许不许。

  思虑一会儿之后,夜明决定还是试试好了,反正自己身上无有孽力,也不怕天道老爷忽然给自己来一下。

  在这方面,天道老爷还是很讲原则的,不会乱来。

  打定主意之后,夜明便打算试上一试。

  开天眼,有两种选择,一是在原本双眼上开,一是在眉心天灵处开。

  这二者本质相同,只是表现形式稍有不同。

  夜明自身双眼已有阴阳极眼,再开天眼,虽然也行,但他不确定两种眼可不可以同时用。

  考虑一会儿之后,决定开眉心天眼,这样肯定可以两种眼同时使用。

  而且,眉心天眼,还很有范儿!

  别的不说,看杨定午用的时候,就觉得很帅。

  再想想那位清源妙道真君也是眉心眼,顿时就觉得有格调。

  有决定之后,夜明身形自山洞中消失,一闪出现在外间山巅处。

  趺坐于空,五心向天,静待月至中天之时。

  因为提前就有计算,今夜正好是月圆之时,不用多做等待。

  许是天公做美,今夜万里无云,晴空一片,皎皎圆月高挂天际,洒下月华无限。

  时至午夜,极阴转阳之时,闭目趺坐于空的夜明,豁然抬首,以指点自己眉心天灵处,一道光华自眉心之中射出,直冲斗牛。

  霎时间,天地间风云变幻,大风起,雷霆聚。

  有无数云流生出,在天中生成一巨大旋涡,雷霆闪电在漩涡之中周流不息。

  不知情者若见此,恐以为是有天劫降临。

  其实的确是有天劫随之而来。

  那隆隆雷霆都是货真价实的天雷,半点儿做不得假。

  其实正常开天眼,自然不会招来天雷。

  但谁让这次开天眼的东西,他不正常呢?

  天雷汇聚,似要将这不知死活,自招劫难的魔物劈的粉碎。

  只是待其要落下时,却是僵住。

  这魔物......

  似乎也没有那么魔......

  下方夜明见天雷果真不落下,也是略松一口气。

  虽然早就猜到会是这样,但心中的紧张还是不免。

  确认无事之后,夜明再一点指眉心处,眉见光芒霎时与云流漩涡中心相勾连。

  很快,似有一股冥冥之力将要落下。

  夜明见此,面露喜色,知道这是天眼之能,将要落下。

  眼看神通将要落下,却见周围雷霆隆隆,将神通拦住,使之不得而下。

  雷霆在云层间流溢,拦着神通不让下,但也不去攻击夜明,就这么僵着。

  下方夜明见此,面色顿时黑下来。

  这叫什么事,既然我这没问题,那你该给的神通,就直接给啊,还在哪儿犹豫什么?

  雷霆始终犹豫不定,似乎下不了决心。

  夜明见此,又一点眉心,催一催,快点儿,快点儿!

  雷霆动摇一下,让开一点点。

  夜明又点指催促,雷霆又让开一点。

  如此反复,催了老半天。

  颇有些扭扭捏捏的雷霆终于完全让开。

  那神通自天而降,总算顺利落入夜明眉心之中。

  神通落下,便见夜明眉心处光华熠熠,一道如眼目一般的好看竖眼花纹生成。

  随着竖眼花纹光华敛去,这开天眼便算成功。

  天眼一成,夜明面带笑,目视上空。

  上方雷霆逐渐消失,云流开始消散。

  本以为就要结束,夜明却在此时忽然心有所悟。

  一种福至心灵之感生成。

  下一瞬,忽见其眉心处又射出一道光华,直冲天际。

  方散未散的云流霎时又聚拢起来。

  而夜明也已经明悟,这是自己触类旁通,竟然在此时将佛门天眼通也一并激活。

  随着天眼通光华连接天际,便见云层之中,隐隐有一大佛虚影出现。

  其目俯视苍生,无所不见。

  大佛与夜明对视,一种莫名之力就要传来。

  然后,大佛也愣住。

  这个......

  该不该传......

  夜明见此,嘴角微微一抽,伸手指了指云层中的雷霆。

  雷霆被他一指,发出响亮的隆隆声,似有不满。

  虽然不满,但还是向大佛传递去一些无法明辨的信号。

  大佛得雷霆传讯,目光再看夜明,那莫名之力再无阻碍,落入夜明眉心之中。

  便见原本的眉心竖眼花纹,一下子变得更为繁复好看,似有一种莫测的吸引力,让人想要长时间凝视。

  如此,夜明感知到天眼通已成,停下手中催促动作。

  对着雷霆和大佛分别一礼。

  大佛、雷霆都无有回应,只是正常消散,露出天空皎皎明月。

  至此,道门天眼和佛门天眼通一气而成。

  得此二神通,也对着远处山岭一望,眉心竖眼睁开。

  道门天眼开,所见者,纤毫毕现,见微知着。

  无论是山间虫豸,还是土中菌根,都逃不过法眼所见。

  一切妖魔鬼怪,在此法眼之下,皆无所遁形。

  虽然很想用天眼看自己一眼,试试能否看破自身幻术伪装。

  但还是忍住,天眼不可视己身,视之必有大祸。

  虽然夜明是魔,也没想着挑战一下这个禁忌。

  扫视一番周围,适应天眼之术后,便收了这神通,眉心竖眼如常。

  随后,再次开眼看去。

  这一次,开的乃是佛门天眼通。

  佛门天眼通,能见六道众生生死苦乐之相,及见世间一切种种形色,无有障碍。

  此一眼看去,果然看到山间百兽、虫豸、之情志。

  此类虫、兽,大多神志昏聩,依本能行事,无甚值得注意。

  又举目看向更远处,见有一小妖在洞中酣睡。

  目中所见,竟能知小妖梦中之景。

  见此,夜明满意颔首,又收了这天眼通。

  方才乃是这天眼威能全开,因此,动静颇大。

  平常用时,只需开一点便可,可于无声无息间,洞察目标。

  习得新神通之后,夜明心情大好,嘴里哼着小曲,消失在这荒山之中......

  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