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川的话,让所有人都呆愣当场。

  发生什么了?

  对门的女主人怎么就是凶手了?

  周围的刑警都听的懵逼了。

  根据刚刚秦川和卢志国的对话,死者应该是302室的男业主吧。

  是,一般情况来说,夫妻中有一方被杀,另一方都是警方考虑的第一嫌疑对象。

  但是,就算对方真的是凶手,那也得调查一番吧。

  关键是,妻子杀自己的老公,为什么不在自己的家里,而是跑到对门家里?

  孙浩民面对秦川的命令,脸露难色。

  听吧,秦川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,就说人家是凶手。

  不听吧,人家现在是刑警大队主持工作的副大队长。

  怎么办?

  好在,好奇秦川为什么说对门的女主人是凶手的不止孙浩民一个。

  “秦川,”周学习的话,缓解了孙浩民的尴尬,“你为什么说对门的女主人就是凶手?”

  “咱们破案讲究的是证据,可不能随意猜测。”

  如果是别人,秦川还不一定解释,但是周学习可是他的顶头上司。

  秦川不怕怼邹明义,但是绝对不会怼周学习。

  周学习和陈明光是他今后一段时间,起码在竹林县工作期间内,最大的依仗。

  其实刚刚在激将邹明义的时候,秦川并不是争一时意气。

  秦川虽然年轻,但是有上一世的积累,早就不是那种愣头青了。

  他之所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放出一天破案的壮语,有几个方面的原因。

  第一,秦川在进入现场后,其实就有了重大发现。

  案发现场的脚印,在一般的刑警看来,只能提供一些基本信息。

  但是在秦川眼中可不一样。

  他有系统抽奖获得的足迹鉴定技能。

  这项技能可以帮助秦川判断出清晰足迹所有者的身高、体重、性别、职业特征等基本信息。

  有了重大线索,秦川心里有底。

  这是他敢放出一天破案的最大依仗所在。

  第二,邹明义的到来,显然是带着某种目的的,既然对方不客气,秦川自然也不用客气。

  反正他的提拔和对方没有关系。

  利用对方对自己的不了解,给刑警大队争取一个集体二等功,相信队里的人没有人不喜欢。

  这对自己在刑警大队站稳脚跟,树立威信有大好处。

  第三,他这么做就是想要在周学习面前,在所有刑警大队队员面前,树立自己神探的人设!

  自己现在做的越离谱,大家越是不信,当结果如自己承诺的那样如期而至,那带来的反差自然也是最大的。

  他要通过破案,在最短时间内,取得周学习对自己的信任,取得刑警大队队员对自己的信任!

  正是基于这三方面的考量,秦川才会给出一天破案的承诺。

  而现在,就是揭晓谜底的时刻。

  “周局,我锁定302室的女主人就是凶手,正是因为证据!”

  “哦?那你说说,到底是什么证据,让你锁定了对方是凶手?”

  邹明义也走上前来。

  显然对秦川所说的证据,也非常感兴趣。

  “脚印!”

  秦川大声回答。

  “锁定对门女主人的证据,正是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。”

  秦川一边解释,一边走到301室的门口。

  指着室内几十个或者是交叠,或者是单独的粉笔圈。

  “大家看,现场内所有被粉笔圈出来的地方,都是被害人、凶手留下的脚印。”

  在场的都是刑警,虽然不全是现勘刑警,但是这些基本的常识都是知道的。

  对秦川的话,众人自然没有什么异议。

  就连邹明义,也是跟着点点头。

  只不过,因为光照角度的问题,看不太清楚脚印的模样。

  “那个……现勘,照相弄完了吗?”

  啊?

  宋阳看到所有人的目光看向自己,不知所措的抬了抬手里的照相机:“好……好了……”

  **,第一次被局长注视,以后会不会升官啊?

  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,秦川又看向另一个现勘刑警:“带镁粉了吗?”

  陈德军木讷的点点头:“在现勘箱里。”

  “拿过来。”

  秦川接过镁粉后,抓了一把在手里,呼的撒了出去。

  然后在镁粉即将飘落的时候,掏出兜里的火柴。

  嚓!

  火光乍现,一捧闪亮的光飞过。

 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亮。

  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,神奇的发现地上出现了一个个黑黑的印记。

  原本看不见的脚印,此刻竟然清晰的彰显在众人面前。

  吸!

  真真倒吸凉气的声音响起。

  7月大热的天气,本该炎热难耐。

  在场的众人却好像吃了冰块一样,尾椎骨都冒出一阵凉意。

  啥情况?

  “案发前,301的女主人应该擦过地面,脚印遗留后,上面的脏污能够吸纳燃烧后的稀薄镁粉。”

  **……

  我们怎么不知道。

  宋阳和陈德军对视一眼,感觉自己的现勘好像白学了。

  秦川却不以为意,系统抽奖获得刑侦现勘有太多这样的小技巧。

  但是这种人为显影,会破坏足迹的原始形态。

  所以他在操作前,跟宋阳核实了是否拍摄现勘照片。

  确定对方已经固定了证据,秦川才做的显影,方便众人观看。

  “大家看,所有的脚印,是三种鞋子的留下的。”

  “门口的两个脚印,是301女主人的,对方在进门后发现死者后,没有进屋,退出房门后报警。”

  “房间内的脚印,大一些的,纹路不清晰的脚印,是死者穿拖鞋留下的。”

  “这跟死者脚上的拖鞋做下对比就能确定。”

  “而第三种形状的足迹,就是凶手留下的。”

  “鞋长23厘米,鞋号36号,内侧鞋弓高,外侧低,中心靠前,这是成年女性才有的足迹特征。”

  “步幅43厘米,步角向内3度。”

  “综合足迹重心偏移距离,可以计算出足迹所有者身高158左右,体重在45公斤左右,年龄应该在34岁到36岁之间。”

  “我刚刚上楼的时候,302室的女主人正好在门口,对方的身高、体重信息,和足迹鉴定结论完全吻合。”

  “所以,我判断,对方就是凶手!”